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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本战国:真田家的野望 · 第377章 始作俑者,其无后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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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77章 始作俑者,其无后乎?

作者:吉良上总介 ·本章字数:4,289 ·更新时间:

上田城。评定间内。真田昌幸身前的案几上,静静的摆放着真田信幸、保科正俊、河原纲家、矢泽赖纲等人几个月的心血;真田家成为战国大名迈出的第一步——分国法《真田诸法度》。分国法共三卷,分为“领国治理”“军役定书”“军法”三卷。第一卷是关于领国治理的相关法则。大体内容如下:一、凡真田家所辖领地,土地均为真田家所有。没有真田家的允许,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没收农民的田地。一、凡领内纠纷,均需上报真田家裁决,私下不得擅自处理。如果因私下处置不当而爆发械斗甚至一揆,则不论是何原因,矛盾双方都将受到同等处罚。一、凡真田家所辖领地范围,任何寺庙不得开展宗教辩论,不得以宗教名义聚集民众。如确有举办大型祭祀的需求,须提前向真田家报备,获准后方可施行。一、凡真田家臣,不经准许不得私自结亲、缔结协议、参与一揆。不经请示,不得与他国势力进行书信往来,如果收到别国书信,须上报真田家。一、凡真田家所领,水田、旱田之年贡缴纳均直接收取粮食作物,领内其他产出则视情况折算铜钱相抵,允许不直接缴纳钱币。一、若遇粮食歉收之灾年,真田家可视情况减免年贡,领内家臣及国众需照令遵行,不得私自收取被减免的份额。一、凡领内新开垦之土地,归开垦之人所有,但需如实上报并缴纳足额年贡。如有瞒报,一经查实,没收土地。一、凡领内民众,犯杀人、纵火、劫掠、奸淫等罪行,均需受到严惩。若被害人为妇女及幼童,则罪加一等。一、凡真田家领内之矿产、河流、湖泊等均视为真田家所有。一、传马制:沿途哨卡不再收取关税,但商队经过需要停留查验货物,无误之后方可放行。持真田家“许可”可免除搜查、停靠驿站需缴纳仓储费、使用传马需缴纳使用费。一、家臣集住:真田家麾下家臣国众均需搬至上田城(家督居城)居住,不经准许不得私自返回领内。如需返回领内,需留下家眷。一、真田家可继续增补条款,上述条令内容,真田家领内之人都需遵守。家督也不例外。《真田诸法度》共计12条,几乎包含了领国治理的方方面面。即便是真田昌幸一时间也挑不出任何毛病来,简直叹为观止。“很难想象,这些内容居然是源三郎你一个人整理出来的,真是让人让人难以相信。”真田昌幸就一个普通国众出身,虽然有点见识,但也不多。这辈子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跟着武田信玄到过一回远江,他哪里见识过这些条例清晰的法度。“即便是信玄公当年的《甲州法度次第》,如今看来,也远不及源三郎所立法度啊。”真田昌幸由衷的感慨道。即便真田昌幸夸

—— 本章完 —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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