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丽娟(二十四)
辜的女人拖进面包车。我们是邪恶的异教徒,理应被烧死。有客人说,现在年轻人会在一个叫“论坛”的地方谈天说地。一旦有人发出打人的照片或影像,下面配文“打女巫”,评论区就会一边倒。他们说“女巫就该打”,他们说“打得好”,他们说“现在知道疼了”,他们说“一开始怎么没想到会被打”。我们都是邪恶的异教徒,理应被烧死。仿佛我们应该感谢现在的社会变得文明了,否则我们都已经被绑住了手脚,架在了火上。可是究竟有没有人查证过……有多少人和我一样是被冤枉的?而被冤枉的人到底要怎么翻身?所有人都秉承着“清官难断家务事”的想法,对沾有“不忠”、“不贞”、“不自爱”的女巫动用私刑。我们都是邪恶的异教徒,理应被烧死。世界上所有的人类似乎都在诉说着这件事——每个地区都有着自己风格的“猎物行动”。当乌合之众齐聚在一起,发挥的破坏力会超乎一般人的想象。难怪大家一直都在说“相信人民的力量”,却鲜少会提“相信人民的智慧”。人多了,本不可信的东西都变得可信了。“甜甜……你这是啥表情嘛?”小雅姐看着我,“怎么的,今天累着了?”“没有。”我回过神来摇摇头,“姐,我想跟你说个事。”“啥事嘛?”“我想接活。”“接活……?”小雅姐拿着烟的手一愣,烟灰也洒到了地上,“死丫头……你才十八啊,你妈的真的想好了吗?你就算做一辈子按摩师傅,我也不会……”“我想好了。”我点头说道,“姐,我没有时间了,我需要很多钱。”“……你要是想好了,明天就开始吧。”仅仅一年的时间,我便赚到了七万多元。那一年我才十九岁。和离家的时候相比,我早就变成了另一个人。我变得千疮百孔,也变得麻木不仁。我感觉自己的潜意识中一直都在为自己开脱,无论我在做什么事情,都可以说是为了重病的弟弟。他是我一切行动的动机,可直到那一天,我和一个熟客敞开心扉,说出了我自己的困境。“我晓得嘛……”熟客笑道,“好赌的爸、生病的妈,上学的弟弟还有破碎的家……我晓得。”“什么……?”“你们这一行都是同样的说辞嘛。”熟客笑着摇摇头,“但你这娃也太实在了,光说弟弟生病,哪有客人会心疼的嘛?以后可以再多说一些,比如妈妈也病了,爸爸也病了。我反正是熟客嘛,也不跟你计较了,走吧,跟我去车上吧?”或许,我就是在那一天彻底死亡的吧?仔细想来有一种荒谬的宿命感。爹娘说过,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命,而我所有的命,似乎都决定了我应该从事这一行业。就连“生病的弟弟”,都被说成是“业内的统一说辞”,几乎断掉了
—— 本章完 —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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